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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档案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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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档案管理办法
2010-05-20 11:20:44 来源: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
一.图书馆档案是指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在各项活动中产生的、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起来的材料。我馆归档的材料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两类,材料形式主要有:图纸、图表、文字材料、照片、电子形式等。
二.我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由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,以维护它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。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认真负责,对各方面应归档的材料及时督促、检察、收集、鉴定、整理。本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提供有关归档材料,保障档案工作顺利进行。
三.我馆文书档案按类别归档,归档的内容主要包括:
1.上级文件:政府部门、图工委、图书馆学会下发至我馆的文件。
2.校内文件:学校及其职能部门下发至我馆的有关文件,包括决议、规章制度等。
3.本馆文件:馆内的有关决定,规章制度等。
4.规划计划:本馆制订的长远规划和工作计划。
5.工作总结:各部室、全馆所做的工作总结。
6.报告及批复:本馆向学校及有关部门递交的请示报告及批复意见。
7.来往信函:我馆与外单位有工作关系时产生的信函。
8.会议文件:我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会议材料,本馆主办的有关会议材料,我馆人员参加校外会议的材料及递交的论文,本馆各种会议的记录。
9.大事记载:随时对本馆发生事情进行的记录,收集有关报刊对我馆的报道。
10.馆舍资料:有关我馆建筑、内部改建的有关资料,以及内部布置的资料。
11.设备家具:有关我馆设备、家具的购置、制做等方面的资料,以及设备维修记录。
12.机构人员:我校图工委、图书馆机构的情况及人员名单,人员进馆离馆情况。
13.晋升材料:有关我馆人员晋升、评职称的有关资料。
14.统计资料:各部室上报的统计数据和全馆汇总的资料,以及我馆上报的数据资料。
15.考勤资料:各部的考勤表及有关材料。
16.考核评估:对个人、部室考核的有关材料,上级对我馆进行评估的有关材料。
17.成果记载:我馆人员出版的著作、在报刊发表的论文,以及其它科研成果的记载。
18.奖惩记载:我馆人员获得奖励的材料和受处分的情况。
19.建议意见:对改讲我馆工作提出的各种书面建议或意见。
20.业务工作:有关我馆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关材料,如计算机、检索课、书友会等。 另外,根据归档材料的实际情况,可增设一些其它类别。
四.我馆业务档案按个人归档,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,
1.基本情况:工作人员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籍贯、出生年月、参加工作时间、学历、政治面貌等。
2.学历情况: 个人学业情况,包括毕业的学校、专业、学制、学位等。
3.工作经历:所工作过的单位及部门,包括本馆的岗位调动。
4.任职记载:所担任的党政工职务、专业技术职务。
5.学习进修:在职进修的有关情况,如学习时间、学习内容、成绩
6.讲课报告:在校内外讲课、做报告的有关情况。
7.学术交流:参加业务考察、学术会汉、学术团体的有关情况。
8.研究成果:出版著作、发表论文的记载。
9.奖惩情况:个人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情况。
10.考勤记载:关于个人病事假、出勤情况的记载。
11.考评情况:对个人德、能、勤、绩的考核结果。 另外,凡本馆人员在工作、学术中形成的其它材料,可根据实际情况归档。
五.凡归档的材料应妥善保管,凡借阅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,及时归还。
六.根据学院有关档案工作的文件,及时向学校提供我馆的有关材料,包括:年度统计表、计划、总结、各项规章制度、本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议纪要、研究成果、校外获奖证书或奖状复印件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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